大家车网 2012-07-25 10:45 来源:网摘 作者:佚名
2008年12月实施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始终在低位徘徊,国内成品油价却在高位相对稳定。
而从最近透露的信息来看,国内成品油价格或将以布伦特、迪拜、辛塔三种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准,加上运费、加工成本、利润来确定成品油销售价格。当原油价格在每桶80美元以下时,成本利润率为5%,这一点同去年11月份的说法非常一致。而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的移动平均价格为基础,当该均价波动超过4%时,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尽管众多国内专家学者和广大消费者对今年3月份的油价上调进一步高出国际市场水平表示出颇多不满,但成品油定价机制市场化,确实是个消费者认可的正确方向。毕竟,最希望得到公正市场待遇的是消费者群体。
笔者认为,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方案,本质上还是2007年初实行的“原油加成本”机制,只不过在原油价格水平的计算上确定了新模式。笔者曾撰文指出,由于成品油质量低于国际市场、炼油成本不透明、垄断企业本质上缺乏控制成本的动力等三个方面的原因,油价中的加工成本部分仍被大型垄断油企所控制。
由于无法反映大型国际石油公司在长期国际市场竞争中实现的炼油效率水平,该机制下形成的价格在实质上有别于国际价格水平,以“原油加成本”机制进行定价谈不上同国际接轨。这一机制保证了不合理的垄断利益。新机制中,除了原油价格水平,即“原油”部分的计算同以往不同,而“原油加(不可比、不可控、垄断)成本”的定价机制并没有改变,将使得国内市场油价高于国际水平成为常态。
此外,成品油价格市场化的内涵似乎也颇为朦胧。为了讨论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再次澄清,消费者面对的零售价格由企业销售价格和政府税收构成,市场零售价格区别于厂商的销售价格。事实上,各国成品油税费差异很大,各国成品油零售价格的差异也因此主要由税率特别是燃油税率的差异决定。由于不存在各国政府税费市场化的问题,也就根本没有成品油零售价格的市场化的说法。因此,油价市场化是针对企业销售价格而言的。这也正是我们通常在研究讨论时,对各国剔除消费税、燃油税等政府税费之后的“裸价”进行比较的原因。
在成品油价格市场化问题上,一度有两种不同的声音。其一,以垄断企业的呼声为代表,强调我国国内石油资源短缺、很大程度上依赖国外的石油供应同时消费效率低下的事实,因此提出国内市场的零售价格或是石油企业的销售价格应由国内的市场供求状况决定,以反映国内资源的稀缺状况;其二,部分消费者群体的意见是,国内市场零售价格应当参照外国市场价格水平,同时考虑中国的收入状况和消费者承受能力。
笔者认为,首先,由于忽视了政府税费这一重要构成部分对于零售价格差异的影响,上述两种市场化观点对市场零售价格的讨论本身是不适宜的;第二,对于前一种观点,由于成品油国际市场,如新加坡成品油市场的存在,无视国际市场对于国内市场供给的补充意义,刻意强调国内供求来决定价格,也是不适合的。而真正意义上的成品油价格市场化,其内涵应是成品油“裸价”的“国际”市场化。这意味着,国内垄断石油企业的销售价格应当受到国际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约束。
油价市场化是个严肃的命题:它是成品油的厂商销售价格同国际接轨,不仅仅针对原油部分;是成品油价格的厂商销售“国际”市场化,而不只是“国内”市场化。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还需继续完善。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