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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专家周大地:成品油消费税实际上是“低税”

大家车网 2008-12-16 08:33 来源:太平洋汽车网 作者: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时间将于12月12日截止,各界目前对该方案评价不一,总体上认为方案将起到一定积极作用。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能源专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负责人向本网记者表示,如果仅考虑“费改税”的因素,这个额度还是比较合理恰当的,但综合各方面因素来讲,实际上这是一个“低税”。

消费税实际上是一种“低税”

  关于新方案中对汽、柴油消费税额度问题,周大地认为,“如果仅考虑费改税的因素,这个额度还是比较合理恰当的。但是如果要成品油消费税能够真实的反映出用油带来的社会负担、环境影响、能源安全等各方面的成本、问题,目前征收的这个消费税是一个低税。”我们目前的税率合算起来大致同美国差不多。而日本、欧洲一些主要用油国家目前的税额相当于人民币6~7元,相比而言,我们的税费非常低。而有关专家也指出,美国能够长期保持这种鼓励汽车消费,浪费能源资源的政策,是和它超级大国的实力及能源霸权分不开的。

新方案将有利于推动节能环保

  本次改革的重要意义之一是通过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有利于发挥税收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结构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周大地认为,汽车用户要按照国家规定上缴一定的费用,对于国家公路也有享受的权力,但是从全国来讲,开车的人数是非常少的一部分,而我们国家在公路设施上的投资是非常巨大的。他说,“在汽车占路的过程当中,存在严重的汽车用户和公共交通争夺路权的问题。”以北京为例,如汽车和自行车,行人争夺路权,在很多条公路上,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受到挤压。小汽车和公交车争夺路权的问题也相当严重。

  现在国际上提出“大多数人的交通优先发展”,公路事业是以保证汽车用户权益为先还是以其它交通方式为先?周大地认为,要考虑到交通发展方向的问题,总不能回到“坐马车、徒步”的时代,但同时的确存在“大众交通优先”的问题。目前总是从汽车用户方面来强调权益,而对公共权益的问题却没有足够的考虑。因此,公路建设、城市建设的负担很大程度是分配不公平。“少数拥有先进交通公具的人更多的占用了公共资源,这不符合公平的原则。”

  另一方面使用汽车造成的这种环境污染、噪音等带来的社会成本也很大。周大地说,“如果真要把能源消费税和外部成本挂钩,这汽油每升1元,柴油每升0.8元的税额是远远不够的。”以北京为例,城市的主要污染已经从烧煤等带来的粉尘污染转为以汽车尾气为主的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治污带来的成本问题并没有计入本次成品油消费税中。”

  周大地表示,城市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挑战之一,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巨大,比如健康方面,医院病人中呼吸道系统疾病患者增加、我国肺癌患者增多。面对这些问题,成品油消费者理应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责任编辑: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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