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1-18 00:00 来源:汽车内饰网 作者:
我姓朱,因为碰到一件超市标价和售价不同的事,感到特别气愤,想找汤妹说说。
10日晚上,我去市区“易初莲花”超市购物,准备卖两件东西。一件是汽车坐垫,标价是19.8元,我准备买4个。还有一个是汽车方向盘套,标签上写着是9.8元。可当我去收银台付钱时,收银台却说那个坐垫要29.8元一个。当时我以为是自己看错了,觉得贵就不买了。谁知收银员用十分不耐烦的口气说不买就不买,好像我是吃饱了没事干去捣乱的。
还有那个方向盘套,商品柜台标签上写着是9.8元,可付钱时发现物品最下面的一个标签价格却是39.8元。我没话可说,硬着头皮买了下来。后来我越想越觉得不对:这么小的东西居然这么贵。于是我又折回超市去核对是否刚才自己看错了,结果没看错,是9.8元。
为这事我找超市理论,可将近半个小时都没有人来处理事情,就连个道歉也没有,只说把钱退还给我好了。我觉得这样做对消费者不公平,如果我多拿了超市的东西就变成了偷,超市不会这么轻易放过我。可现在超市存在错误,最起码应该向客人道个歉吧。
第二天我因这事找到超市相关负责人,他说还不知道这件事情。这个经理虽然说话比较和气,可从头到尾也没跟我说声道歉。在我的要求下,他才代表营业员向我道了歉。我要求退一赔十,他说没有这样的事情,叫我去投诉好了。
汤妹调查:前天,就朱先生反映的情况汤妹联系了超市有关负责人。没想到该负责人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事情消保委已经和我们在联系了,同一件事情这个消费者怎么还找你们?
之后,该负责人说,他们的处理意见已经出来了,本来消保委帮忙约好让朱先生下午过来处理事情,但他到现在也没过来。记者问超市有没有主动联系过消费者,对方表示没有。该负责人解释说,当时他们已确认价格有误,事后超市其他人员也已与朱先生商量可以上门退钱,但朱先生一直要求“退一赔十”,所以双方谈不拢,因为他们认为“退一赔十”是针对食品的。
事后朱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愿意协商此事。朱先生说,向汤妹反映此事没多久超市方就主动联系了他,他也就不计较了。朱先生说,如果超市方早一点有这个态度,也许他就不会这么较真了。
责任编辑: 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