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7-14 12:04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说明书在轮胎上
说明书在轮胎上?
福建省莆田市质监局张玉川局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出示一份由仙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的《福建省工业产品执行标准注册登记汇总表》显示,截至目前,福建海安橡胶公司的生产标准是“《工程机械轮胎技术要求》GB/T1190-2001”。实际上,自2009年12月1日巨胎行业已经实施了《工程机械轮胎技术要求》(GB/T1190-2009)的国家标准。对此,戴继成表示了异议,他答复本报记者,“福建省海安橡胶有限公司自新标准实施以来执行的是GB/T1190-2009的国家标准,并依法向仙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登记。”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福建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品标准由企业制定,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发布。企业应当在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为合法有效标准。”
对此,福建省质监局标准处陆军处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来说,重大工业产品企业生产都得及时备案,否则视为‘无标、伪劣’产品。”
在谈及福建省海安橡胶有限公司是否存在无合格证、无使用说明书问题。福建省海安橡胶有限公司朱晖董事长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是技术问题,我也不是很清楚。”
随后福建省海安橡胶有限公司黄振华工程师给本报记者出示了一枚刻有‘合格’二字公章?一份“说明书”——字数、内容尚不及一张A4大小的一组专业参数的材料。
对此,前述知情人士表示异议称,这不同于正常工程机械轮胎印有“生产标准、生产日期、检测人员”等要素的产品合格证。“在每个轮胎的胎侧上都标明了非常具体的使用说明,内容包括:轮胎的规格型号、负荷指数、标准轮辋、使用安全警告等有关使用安全的说明,这些是非常详尽的。”福建省海安橡胶有限公司总经理戴继成给本报记者采访提纲答复中表示,国家并没有强制要求使用说明书,况且福建省海安橡胶有限公司自生产工程机械轮胎后,就配有使用说明书(指轮胎胎侧标识)。
《中国产品质量法》明确使用说明书及警示标识等为商品必备,如果缺失,则构成警示缺陷。产品警示主要有两方面作用,一是能够使使用者安全有效的使用、操作产品,减少或避免受到伤害的危险。二是能够使使用者在面对无论怎样谨慎小心也不能彻底避免的危险时,自己做出知悉详情后的自担后果的决定,即用还是不用该产品。
根据《福建省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企业产品的制定标准不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要符合及高于标准内容。不达标部分需要公开明示,由采购方对未达到国际标准的产品有充分的选择权。而福建省海安橡胶有限公司的说明书都在胎侧上,公示部分又在何处呢?
对于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的回答,充分表明了福建省海安橡胶有限公司的企业基本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一个高危工业产品的生产厂家,这些与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而根据福建海安轮胎橡胶有限公司的资料,其产品自2008年至2010年底,总销售收入为5.25亿元(公司另一资料显示为13.8亿元),出口多个国家,在国内于大型国有矿山企业中使用,其使用说明书还在“胎侧上”,令人担忧和嘘唏。
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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