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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业准入条件 产能集中地区不设新项目

大家车网 2009-12-18 08:05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记者获悉,《轮胎行业准入条件(讨论稿)》目前已经下发到行业内有关机构和企业,在征求意见结束后,正式文件近期将会由工信部正式发布。我国轮胎行业的销量中40%以上用于出口,主管部门希望企业重视国内市场和扩大非洲、南美、东欧、中东、东盟等新兴市场。

记者获悉,《轮胎行业准入条件(讨论稿)》目前已经下发到行业内有关机构和企业,在征求意见结束后,正式文件近期将会由工信部正式发布。文件将从产业布局、规模、技术装备、能耗等方面对新建项目提出要求。

讨论稿提到,新建载重汽车子午胎项目产能应达到100万条以上,轻型载重汽车子午胎项目的产能应达到500万条以上。现有轮胎产能比较集中的地区如东部沿海将不再设新项目。

分析人士表示,讨论稿对于新建项目规模的要求比较高,显示了主管部门应对产能过剩的决心,而东部沿海新项目受到限制可能与轮胎出口境况不佳有关。我国轮胎行业的销量中40%以上用于出口,主管部门希望企业重视国内市场和扩大非洲、南美、东欧、中东、东盟等新兴市场。

责任编辑: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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