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8-03 11:32 来源:网摘 作者:
免费车型:对通行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予以免费放行。
免费时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其连休日期间,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南都讯 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走收费公路,小型客车确认以后可免费通行。昨日,国务院正式转发《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确认上述四大节日期间收费公路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
普通市民司机在欢欣鼓舞之际,也担心车流在节日期间拥上各条高速公路造成大堵车。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将在未来制定交通保障方案时,着重考虑小客车免费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前制定应对方案疏导交通。
昨日记者获悉,风传网络数日之后,由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中央部门联合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最终经由国务院确认、同意并转发各省、市、自治区。
《方案》确认,在每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期间,对通行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予以免费放行。
具体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但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方案》下传转发还需要一段时间,因此未来如何操作落实,仍有待省政府的具体意见确定。
责任编辑: 随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