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6-06 07:18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羊城晚报讯 在深圳滨河大道等城市快速路上时速超160公里,而且造成交通事故的,深圳交警将以“飙车”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最高可被拘役6个月。昨日,深圳交警局发布9项措施打击“飙车”行为。今后“治飙”会实行常态化。
深圳交警局指挥处处长刘晓定说,在确定有“飙车”行为的,再加上饮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法改装加装动力装置、导致交通事故等6种情节恶劣行为,交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可以判决拘役1—6个月。除了刑事处罚外,还将处以1000元—3000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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