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2-21 07:51 来源:京报网王维维 作者:
本报讯(记者 王维维 通讯员 雪洁)当逆行的撞上醉驾的,该由谁来担主要责任呢?昨日记者获悉,丰台法院近日就判决这样一起案件,逆行司机被判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赔偿醉驾司机近5万元。
2008年11月21日23时,个体户朱某驾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丰台区长青路,恰好李某驾驶轿车逆向驶来,两车相撞,朱某、李某以及另一乘车人受伤。
据警方调查,发生交通事故时,朱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李某属于逆行。发生交通事故时,李某驾驶的车辆未投保机动车强制险。
事故发生后,朱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骨折及身体多处受伤。在接受治疗一段后,朱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鉴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近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驾驶机动车逆行是发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醉酒驾车上路行驶,是发生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据此,丰台法院一审判决李某赔偿朱某残疾赔偿金42870.8元、鉴定费16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驳回朱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释法
酒驾后将被加重处罚
据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介绍,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将首先衡量事故起因是否属于闯红灯、倒车等12种需负全责的行为;排除这一可能之后,再根据双方是否有A类行为(严重过错)和B类行为(一般过错),判断其应承担的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
本案中,事故起因并非属于12种需负全责的行为中任何一种,便需要根据A、B类行为划分责任。其中,司机李某存在逆向行驶的A类行为。司机朱某并无A、B类中任何一种行为,本可无责任,却由于存在酒后上路的过错,加重一级责任,被认定为B类行为,承担次要责任。
“通俗地说,逆行是此次事故主因,醉驾虽然危险,但只是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之一。”张金澎这样概括。
醉驾可以负次要责任,会不会放纵酒驾呢?张金澎告诉记者,对于醉驾者,现在
责任编辑: 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