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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车辆进小区强收停车押金 律师称违法

大家车网 2012-02-13 07:53 来源:辽沈晚报 作者:

春节刚过,家住沈阳市黄河北大街阳光维也纳小区的李子业老人一直高兴不起来,让他心里“添堵”的是该小区去年“十一”之后开始执行的一条新规。

物业规定: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缴纳10元钱的押金,如果车辆在小区内滞留时间超过两个小时,押金将不再返还。物业部门称,此举是为了减少外来车辆在小区内的活动,减少小区内可能发生的意外。

但就是这条规定,引起了小区内部分居民,尤其是老人们的不满。小区里一位老太太年前女儿女婿专门开车来看望老人,老人觉得孩子们大老远来了,怎么着也得留下吃顿饭吧。

就是这顿饭,让女儿女婿的车在小区内的滞留时间超过了两个小时。当女儿女婿准备离开时,被告知交给物业的10元钱押金不再返还了。 10元钱并不算多,但老太太心里不舒服了,“自己的女儿女婿来看我,又不是外人,凭啥还收钱? ”

带着老人的疑惑,记者找到了阳光维也纳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我们这么做,是从小区安全的角度考虑,小区里老人多,不限制外来车辆很容易出事儿。 ”工作人员强调,押金的收取额度一直是10元,从未收取过20元。“如果觉得押金太多,可以直接把车停在小区外面,外面的停车场一天才两块钱! ”记者向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性工作人员情绪有些激动,她觉得小区居民的异议完全没有必要。

律师:未经过业主委员会,即是违法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辽宁仁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长山,毛律师称,小区在法律上是一个自治组织,是否应该对外来车辆收费或者收取押金,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小区内的各项事务一般是由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如果物业部门的规定得到了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二成员的认可,则该规定就被认为是合法的,反之,就是不合法。 记者 王传刚

责任编辑: 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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