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2-11 08:26 来源:京华时报苏晓明 钱卫华 作者:
本报讯 (记者苏晓明 钱卫华 实习记者汤华臻)昨天上午7点40分左右,通州区张采路太玉园小区西区门前,4名等待过马路的小区保洁员被一辆捷达撞上,两死两重伤。目击者称,捷达为躲避横穿马路的行人,操作失控肇事。
昨天上午11点,张采路北向南方向仍被封闭,张采路及京通快速交通拥堵严重。交警正在现场收拾散落的汽车零部件,几把扫帚躺在地上,地上有一大摊血迹,交警在死伤者位置画下的轮廓线清晰可见。
目击者修先生称,上午7点40分左右,太玉园小区的4名保洁员推着自行车,拿着扫帚,从西区准备穿过马路到东区上班。在路口等红灯时,4人被一辆从北边驶来的灰色捷达撞飞。
修先生提供的手机照片显示,肇事捷达横在路上,前挡风玻璃破碎,车头两侧被撞瘪。4名女子躺在地上,两辆自行车被拧成了麻花,缠绕在路灯杆上。
“其中一人被撞起两米多高,飞出10米多远。”路边一家超市的老板说,捷达车速很快,保洁员和自行车都飞了出去。
捷达躲人失控
一名在路边趴活的司机称,当时路口东西向是红灯,保洁员就站在绿化带旁等,灰色捷达从北边来,车速非常快,到路口为了躲避一名横穿马路的行人,向右打方向盘失控,撞上了保洁员。
事发后999赶到现场,发现有两名保洁员已当场死亡,另两名伤者被送往潞河医院抢救。
昨天中午12点,一名伤者在ICU病房,另一人在骨科抢救室接受抢救。骨科抢救室的伤者腿部、头部缠着绷带,还能与家属说话。医生介绍,伤者左腿部骨折十分严重,有浮肿现象,需立即手术。在ICU病房接受救治的何女士54岁,头部、腿部和腰部受伤,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4名保洁员均为太玉园小区物业员工,年龄均在50岁左右,每天早上在小区西区集合后再到东区工作。这个路口未安装摄像头,据知情者透露,警方为此调用了张采路沿线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以寻找现场证据。
太玉园小区物业一副经理表示,事发后他们安抚了家属,并派人到医院看护,待事故责任认定后就会协商赔偿问题。
交管部门证实,肇事司机是18岁的通州人张某,初步调查已排除其酒后驾车的可能性。
居民呼吁装探头
小区居民介绍,张采路比较窄,是太玉园东西两区的必经之地,过往行人较多,但由于无摄像头,很多司机根本不看红绿灯,去年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安装摄像头,修建人行天桥,以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对此,昨天记者致电通州区路政局,工程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地并没有修建天桥的规划,建议居民向通州区委和交通队反映情况,待相关部门审批后天桥方可修建。
>>专家
保洁若无责可享工伤待遇
由于4名保洁人员是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伤者家属想知道伤者是否能享受工伤(工亡)待遇。
对此,北京市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律师表示,旧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为工伤(工亡)。但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做了修改,根据该条例第14条规定,界定是否为工伤(工亡)要看责任归属。该事故中若肇事捷达车辆负主要责任,则为工伤。若保洁员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则不为工伤。
黄乐平表示,若定为工伤,物业应对受伤者停工留薪,并进行相关的工伤待遇补偿,包括康复治疗费、医疗费、护理费等等。对于死者家属应支付相应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等等。
责任编辑: 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