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2-03 08:04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郭一鹏 作者:
中心城区的违停“重灾区”半小时巡逻一次,更新27辆“瘦身型”拖车,应对狭窄路面。昨天,南京交管部门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针对违停车辆较多的事实,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与此同时,交管部门也借鉴了上海、北京等地的做法,准备将违停罚款提升至200元,目前这一方案已提交上级部门。 通讯员 宁交轩
明目张胆违停主干道!
广州路王府大街一小时清拖27辆车
“我们辖区内违停现象比较严重的是广州路,因为沿线有儿童医院、省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交警五大队副大队长桂子振向记者介绍说,因为急着到医院或是暂时没有车位,一些司机不顾道路拥堵,直接把车违停在主干道上。对于桂子振的这番话,记者昨天在广州路有了深刻体验,上午9点半,因为儿童医院的停车场已经爆满,工作人员正在停车场入口处指挥后面的车辆往前开,因为五台山体育场等周边区域,还有大量停车位。不过一些司机并不理会,而是直接把车停在了广州路主干道上,由于此处单向只有两股道,车辆缓行后顿时拥堵起来。
“我们每天都要来此整治,不然会牵连到广州路、珠江路一线的交通。”桂子振告诉记者,他们除了派出交警在各大医院门口指挥交通外,还专门派出警力,在广州路以及周边路边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停车辆的,会通过号牌联系车主,要求及时把车开走,不然就会贴单并清拖。随后,桂子振叫来了两辆清障车,对广州路沿线违停的车进行清拖,仅仅一小时,就拖走了15辆。而在当天下午,交警二大队也在王府大街进行违停整治。“因为新街口停车场经常会停满,一些驾车人就直接违停在路上,特别是王府大街,都在快车道上违停。”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葛川平告诉记者,他们下午调来了清障车,一个小时共清拖了12辆车。
躲到支路街巷违停?
27辆“瘦身型”拖车昨上岗
“对于车辆的肆意违停,我们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交管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去年一共查处违停193万余起,其中现场处罚7.6万余起,非现场处罚185万余起,清拖违停机动车4.8万余辆次,有效遏制了全市机动车违停高发势头。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交管部门还将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大对违停问题的整治。“对重点区域,要至少每隔半小时巡逻一次。”该人士解释说,像新街口、夫子庙、山西路等繁华路段和商贸区,每天9:30-20:00,将实行定人、定车、定段巡逻管理,要做到一有违停的车辆就能及时发现,及时劝离,或者及时处罚,及时清障,不能对交通造成影响。而针对许多车辆违停在支路街巷的现象,交管部门昨日专门更新了27辆清障车,这些清障车的身材相对较小,适合在一些狭窄的路面清障。交管部门计划在集中整治期间,出动全部清障车,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违停车辆进行集中拖移。
老是清拖也不是办法!
增设站桩让违停停不起来
“我们对交通设施也要进一步完善,要让‘物理隔离’预防违停在先。”交管人士说,所谓的“物理隔离”指的是站桩,他们计划再补充增设一批禁停人行道站桩和慢车道的移动站桩,让车辆开不进去,以这种方式做到预防在先。而针对人手紧缺的问题,该人士表示,可以有两种方式加以补充。“一是加大非现场管理力度,在重点区域增加监控设备。”该人士说,现在很多地区都增加了视频监控,以此来遏制违停车辆,而针对有些车主遮挡牌照或是取下牌照来规避,他们也可以通过监控捕捉,并安排附近的巡逻警力前往查处或清拖违停车辆。第二个是派出所民警和治安巡逻警察也加入到违停的整治队伍中,对一些支路街巷的违停车辆,派出所民警和治安巡逻警察也可以贴单告知。同时,会同沿街单位,安排辅警、保安人员采取定点看守的方式,加强提醒和劝阻,尽量杜绝失管失控问题。同时,对一些占道停车场,如果车辆不按照泊位停放,也要按照违停来依法管理。
警方披露
违停罚50元有望提至200
针对此前传出的违停处罚加大的风声,交管人士昨日已明确表态,他们将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的管理方式,拟提高违停的处罚额度,由50元提升至200元,目前南京市交管局已经向省有关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据悉,目前上海、北京、深圳等地,违停处以200元的罚款,可南京现行的处罚标准是50元。记者了解到,关于违停处罚50元的规定,最早出现在2004年10月22日通过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其中涉及到违停处罚的是五十六条的十八项:违反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五十元罚款。“需要说明的是,监控抓拍处罚100元是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范畴。”尽管交管人士对此予以了解释,可将50元提升至200元有相关法律依据吗?
“交通法关于违停的处罚标准,是在20元至200元之间。”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对此表示,根据交通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只要在其范围内,就可以按照最高上限进行处罚。“需要说明的是,不是你今天说提,明天就能变成200元的。”唐律师解释说,目前《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的是50元罚款,必须对此修改才能按照交通法的上限处罚,但这需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去修改。不过跨越如此幅度,唐律师也提出自己的个人观点,因为涉及到众多市民,能否在提交前广泛征求下市民的想法,包括什么样的额度是合适的。此外,唐律师也指出,一旦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修改,那就意味着全省范围内都要执行这一标准。
责任编辑: 可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