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1-18 07:32 来源:京华时报孙思娅 作者: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司机穆某在限行日开车上路,遇交警查车,穆某开车将交警撞伤。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穆某有期徒刑一年半。
穆某案发前为北京某汽车服务公司的负责人。
法院查明,今年1月20日下午3点多,穆某驾车行至西三环莲花桥北侧主路时,因违反尾号限行政策被交警梁某拦下。穆某拒绝配合执法,驾车将梁某撞倒,致其多处软组织损伤。事发当日,穆某被抓获。
穆某说,交警拦下他后,他称自己肯定已被摄像头拍摄下来了,之后会去交钱,希望交警不要当场罚款。但交警表示以现场处罚为主,并要当场处罚。穆某说,当时交警站在车头,他向前拱了几下,想让警察躲开,结果把警察剐倒了。
法院认为,穆某使用暴力手段阻碍公安人员执行职务,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
责任编辑: 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