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0-31 15:43 来源:易车网 作者: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陶达嫔 通讯员/陈琨)番禺区从本月开始,24小时禁止高排放(高污染)汽车,在该区中心城区及广州大学城小谷围街范围内通行。
记者昨日从番禺区获悉,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番禺区决定从今年10月开始,实施限制高排放(高污染)汽车通行的措施。
具体要求为,从今年10月开始,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效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以下路段通行:一是番禺区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番禺大道北以西、德信路以西;南至市桥河(市桥二桥至德兴大桥)以北、市南路以北、市良路以北;西至西环路以东;北至东环路以南。同时,在广州大学城小谷围街范围内,也同样执行此规定。
番禺区相关部门介绍,要求所指的环保标志是指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和核发的,证明汽车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凭证,分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类。此次通告所称的高排放(高污染)汽车,是指黄色环保标志汽车(达不到国Ⅰ及以上标准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达不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
另外,通告所称的汽车,包括指燃用汽油、柴油或气体燃料的载客、载货车辆和特殊用途车辆。所指的汽车,除特别注明外,均含广州市籍和外市籍的汽车。但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番禺区相关部门表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区公安交警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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