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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未售出新车 肇事司机赔7000元损失费

大家车网 2011-09-16 07:40 来源:腾讯汽车 作者:

[导读]还没卖出去的新车被撞坏,隐性损失该不该赔? 9月初,磐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待售新车损坏赔偿纠纷案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6月21日,原告磐安县某汽车销售公司将一辆待售的长安奔奔停在营业部门前,被告金某驾驶货车在该路段调头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后,冲过隔离带再与长安奔奔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及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金某负全部责任。

嗣后,原告修车花去6400元。鉴于受损车辆系待售新车,受损后无法按原价销售,原告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隐性损失评估,鉴定隐性损失为人民币6500元,并为此支付了1500元鉴定费。但被告金某只愿意赔偿车辆维修费用,拒绝赔偿隐性损失,原告遂一纸诉状将其推上被告席。

磐安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针对待售新车虽经修复仍产生客观的贬值损失的实际,并考虑双方当事人为经商近邻的具体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金某赔偿原告隐性损失及鉴定费7000元(修车费由保险公司赔偿)。

责任编辑: 孟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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