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3-09 07:16 来源:易车网 作者:李璟
横穿马路,一对五旬夫妇遇到粗心司机,双双命殒车下。青山法院认为,王某自愿认罪并有自首行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横穿马路,一对五旬夫妇遇到粗心司机,双双命殒车下。昨悉,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赔偿被害者家属31万元。
去年7月16日晚10时许,52岁的梁某与妻子步行出门。行至青山区工人村街某汽车修理厂门前时,夫妻俩见路上车辆不多,便未遵守交通规则横过马路。当两人走到马路中央时,遇王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沿和平大道向东驶来。王某未按规定道路行驶,且观察不够,没有注意到路中央两名行人,来不及刹车将二人撞倒,导致对方受伤。事发后,王某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并积极参与抢救伤者,与救护人员将梁某夫妻送至医院急救。当晚,梁某50岁的妻子因抢救无效死亡,梁某也于次日不治身亡。经交通管理局青山大队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梁某夫妇负次要责任。王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后,其家属代其赔偿梁某家属经济损失31万元,保险公司赔偿了11万元,取得梁某家属的谅解。
青山法院认为,王某自愿认罪并有自首行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可岚
上一篇:九三学社建议 一定区域内收交通拥堵费 | 下一篇:外埠机动车进入北京要办“进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