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11-02 08:06 来源:易车网 作者:周海波
为加强高新区南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昨天市交管局发布通告,从11月8日起,每日7点至22点,凡未取得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机动车及轮式装卸机械、轮式挖掘机械、轮式平地机械、起重车、教练车,禁止在高新区南区区域道路上通行。同时,该区域内禁止鸣喇叭。据介绍,高新区南区是指以天府大道为中心,东至濯锦北路、濯锦中路、濯锦南路,南至世纪城路、德赛一街、德赛二街,西至剑南大道,北至三环路石羊立交桥至桂溪立交桥一线区域内的道路。而从11月8日起,除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在高新区南区区域内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占道停放。
责任编辑: 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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