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4-02 09:59 来源:易车网 作者:杜春、赵铎、祖春玲
母亲在明知儿子交通肇事有命案在身的情况下,不仅向公安机关作伪证,还让别人顶包,帮儿子开脱罪行。近日,长丰县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以包庇罪对被告人顾某、王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各缓刑1年。
张某是寿县瓦埠镇一名驾驶员,有一辆大型普通客车。他雇用顾某做司机,自己的母亲王某在车上帮忙卖票。 2009年11月19日7时20分,张某驾驶自家大客车由寿县瓦埠镇载客至合肥,沿合淮路由北向南行驶时,将同方向一骑自行车的行人擦倒摔伤,伤者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肇事客车司机负全部责任。
事发当天,焦急的王某就打电话给顾某,让他到长丰县公安局帮儿子张某顶罪,顾某也主动到长丰县公安局谎称肇事车是自己驾驶的。当公安机关找王某了解情况时,王某也谎称肇事车是顾某驾驶的。同年11月30日,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顾某、王某随后也交代了顶包经过。由于顾某和王某涉嫌包庇罪,法院遂对3人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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