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3-31 07:12 来源:易车网 作者:李东阳
昨日起,成都市交警开始对全市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排查。驾驶报废车的驾驶员,将一律顶格处以1000元罚款。
昨日上午,天回镇一个偏僻的院落里,一辆川A53010白色柳州五菱厢式货车已经在这里停了很长一段时间。车主彭富顺说:“我的车属于二手车,车子已经开了八年多,2009年9月就该报废了,因为忙于工作以及不知道报废程序,所以车子到现在还停在院子里。”彭富顺没想到,交警居然上门执行报废流程。
民警介绍,全市交警对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开展了强力度排查、
催告,加强对违法上路行驶报废机动车的检查力度,重点强化对19座以下出租车辆、微型货运车辆以及车辆外观陈旧或无英文字母号牌车辆的检查,对挡获的报废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处罚,即:对报废车辆一律收缴;对报废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对驾驶报废车辆的一律处以1000元的罚款处罚;对驾驶报废车辆的一律吊销驾驶执照。
从本周开始,全成都的交警都会对路面上行驶的报废车加大力度盘查,路面进行查扣,车管科民警从信息库里查询到已经到达报废车标准的车辆,还未报废的车辆将会通知车主,到分局车管科进行报废。
责任编辑: 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