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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强制检验车用燃气瓶 收费标准公布

大家车网 2010-03-08 00:22 来源:易车网 作者:甄真

 从今年起,济南市车载燃气气瓶将进行强检,其中包括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等在内的车辆所使用的燃气气瓶。4日,济南市物价局公布了燃气气瓶检验收费标准。

    记者从济南市质监局了解到,车用气瓶属于强制检验的特种设备,必须由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准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为加强车用燃气气瓶质量管理,确保使用安全,从去年开始市物价部门开始着手制定车载气瓶检验的收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有关问题,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在认真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下发了《关于我市车用燃气气瓶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通知规定,质监部门所属检验机构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车用气瓶检验标准要求开展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工作,车用纤维缠绕气瓶检验费标准为220元/只,钢质气瓶检验费标准为260元/只,经检验后需作报废的气瓶不收取检验费。本通知批准的收费标准包括气瓶拆装费用。检验中需要更换零配件的,按实际购进价格另行收取。

    市物价局要求,质监部门所属检验机构不得擅自增加检验频次,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检验机构要加强收费管理,进行收费公示,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公布检验收费批文、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只有“市质监局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一家单位具备省质监部门的检验资质认可。该单位已投入26台套检测设备,建立了全国先进的设备检测线,基本具备检验条件。

    既然是强检,如何保证其可操作性?对此,记者采访了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加气站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按有关要求,加气站在加气前都要检查车辆的气瓶,出现不合格的气瓶,加气站应该拒绝加气。下一步,市质监部门将会重点给加气站提出要求,对到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的车用燃气气瓶,一律不得为其充装天然气。此外,质监部门还在考虑在全市实行气瓶“电子身份证”制度,就是对每一个气瓶贴上电子标签,在加气站建立自助充装安全系统,系统通过加气枪对气瓶的信息进行扫描,合格后才能打开给车辆加气。

    有关部门统计,我市车用气瓶的在用情况是:出租车、公交车以及部分私家车都在使用车用燃气气瓶,目前出租车有气瓶7000多只,公交车6000多只,至于私家车所使用的气瓶,还缺少统计数字。质监方面的专家介绍,我市车辆的气瓶改装还是相对规范的,但因为费用问题,也不排除有车主在私自改装或非法改装自己的车辆。私自改装的“黑”气瓶以及超期气瓶一旦线路老化破损,就会发生燃气泄漏,点火爆燃,后果不堪设想。全国每年因车用气瓶引起的事故都在20起左右。质监专家提醒,对于气瓶的强检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驾驶载有未经检验合格的或者超期服役的气瓶,就如同自己的车上装有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来源: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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