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家车网!
城市频道: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 杭州 | 宁波 | 南京 | 郑州 | 西安 | 长沙 | 温州 | 金华 | 慈溪 | 舟山 | 台州 |
全部地区
当前位置:大家车网 > 资讯 >行业 > 交通运输 > 规范混凝土运输企业 运输车须有“东家”

规范混凝土运输企业 运输车须有“东家”

大家车网 2010-03-02 09:31 来源:易车网 作者:

3月1日,合肥市城乡建委制定《合肥市混凝土运输实行公司化运行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合肥市混凝土运输一律由混凝土生产企业实行公司一体化、规范化管理。非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拥有的混凝土运输车辆,一律不得进行混凝土运输业务;混凝土车的驾驶员则应该至少有3年“工作经验”。

对于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的规模,《细则》规定,二级资质企业所拥有的混凝土运输车辆不得少于10台、三级资质不少于5台,并按规定安装GPS监控设备。严禁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使用无道路运输证、通行证的非本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车辆从事运营。

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需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实行统一管理。企业不得将混凝土运输业务分包或者变相分包给未取得《建筑业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资质证书》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和个人。

对于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的驾驶人,《细则》规定应当有3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初次聘用的驾驶人,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要组织开展上岗前安全营运培训。

合肥市城乡建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运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动态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责任编辑: 黄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