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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市交警支队将整顿酒架违停等行为

大家车网 2010-02-25 09:33 来源:易车网 作者: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从今日起至5月25日,市交警支队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季道路交通秩序整顿,重点整顿酒后驾车、违法停车、抢行、占用人行横道停放车辆等违法违章行为。


整顿重点

■机动车:

不悬挂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以及机动车不定期参加检验、酒后驾车、闯红灯、违法停车、场内无序停车、鸣笛、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交叉路口:

1.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在信号灯即将转换为绿灯末和红灯初始时,违反信号灯指示抢先通过路口的;

2.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不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3.相对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抢先通过路口的。

■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1.压、跨、越线行驶;

2.不按照导向车道行驶;

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的。

■违法停车:

1.在设有禁停的标志或标线的街路违法停车的;

2.大型货车、机械作业车辆违反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规定未进入大型停车场内停放的。

■“三车”:

1.机动三轮车无牌无证、非法营运或者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

2.平板车私自改装的;

3.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非机动车及行人:

1.在路口不按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斜穿马路、跨越隔离设施;

3.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各行其道。

■静态秩序:

1.占用人行横道停放车辆的;

2.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门前停放车辆的,必须留出盲道和宽2米以上的人行步道;

3.冰果箱、烟摊儿、修自行车、小商贩等各类违法占道的。

■交通秩序乱点及城乡接合部:

1.光复路、长白路、站前广场、黄河路长江科技城、红旗街、同志街桂林路周边、吉林大路亚泰超市门前、重庆路、市中心医院、长春百货大楼、迎宾路、西安大路春城大街口及和平大路市场外溢、长春大学周边。

2.城乡接合部的交通秩序管理,公路大队要与各辖区大队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责任编辑: 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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