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1-13 10:46 来源:易车网 作者:
近日,长春市政府发布《关于长春地铁一号线试验段建设工程范围内征地、拆迁的通告》,自2009年11月11日起,在建设工程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永久或者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禁止栽种农作物、树木等。在建设工程范围内,工商、房地、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办理相关手续。
建设工程范围包括规划北人民大街:长新路至北环路,道路中心线两侧共60米至100米范围内。在建设工程范围内征用土地及实施拆迁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补偿。在建设工程范围内,属国有土地上实施拆迁的,按照《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建设工程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有出租、转让、抵押等事宜的,均由各方自行解决,但必须在限期内搬迁完毕。
此外,建设工程范围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完毕。逾期不搬迁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其后果由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自行承担。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地上、地下设施的单位,必须在11月11日起15日内将技术资料送长春市建委,逾期不报,后果自负。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支持工程建设。对于阻碍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据了解,长春地铁一号线预算107亿元,其中40%的项目资本金目前已全部到位,争取明年开工建设。
整理:沈宇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