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1-04 14:42 来源:易车网 作者:戴君莉 张宏岩
2009年6月9日晚,一辆公交车撞死过路女子后逃离现场。事后,警方通过监控录像将嫌疑人锁定为5路公交车驾驶员。近日,道里区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作出一审判决。公交车司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据道里区法院法官介绍,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9日21时许,杨某驾驶制动、右前后转向灯、雨刷器均不合格的黑A80455号5路公交车,在道里区尚志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西十六道街右转弯时,车前端中部将由北向南横过西十六道街的妇女苏某撞倒后,该车又从苏某身上压过去致其死亡。事故发生后,杨某匿名拨打“110”报警后,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经法医鉴定,妇女苏某系道路交通损伤后导致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经市公安交警支队道里大队认定,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6月10日,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事后,双方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协议,杨某单位及家属赔偿被害人苏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经济损失28.5万元。
肇事逃逸司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这是万万要不得的,承担起自己应尽的法律责任,只能是自己唯一的出路!
责任编辑: 孟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