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1-03 11:39 来源:易车网 作者:左洋
11月1日起,《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有没有的士“撞红线”?
昨日,市客管处书记蒋志仁向记者表示,《办法》实施两天来,投诉很少,多是对违规司机进行教育,尽快完成全市出租车司机普法教育后,再依据《办法》处罚。
根据《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空车待租和暂停服务时,没有显示明确标志;用车载电台对讲与营运服务无关的事项;未使用文明用语,不礼貌待客;在车内吸烟;没有按服务规范使用空调和音响等行为,被旅客投诉的,一经查实将处以200元罚款。
同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在1年内有载客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强行拉客、拒载乘客、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不使用计价器等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经投诉查实,第一次按照规定进行罚款处罚;第二次责令其停止营运3—15日;第三次吊销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责任编辑: 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