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0-28 14:07 来源:易车网 作者:夏德辉
因为维修汽车与汽车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一男子竟然驾驶“宝马”将汽车销售公司大厅的玻璃幕墙撞碎。近日,哈市南岗区法院一审判处这名男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12000元。
今年1月份,大庆市周某在哈市南岗区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宝马X5”汽车。5月15日,周某来哈市遭遇轻微肇事,将车辆开到汽车销售公司维修,商谈时因为修车的一些细节问题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气愤的周某钻进驾驶室启动汽车,向销售大厅的玻璃幕墙撞去。玻璃幕墙当场被撞得粉碎,周某驾车逃跑。经鉴定,损坏的幕墙价值6000元。
工作人员报案后,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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