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0-17 13:29 来源:易车网 作者:
上海闵行执法队被指设诱饵查黑车 有调查披露———
上海“钓鱼案
上海一白领发帖称自己好心搭载一个自称有病的男子,不料男子上车后突然拔走车钥匙,随后冲出多个交管执法人员,由于自称“有病”的男子主动要求给钱,交管人员坚持认定这位白领涉嫌非法运营。这类“钓鱼式”执法打击黑车的方式引发了广泛争议。近日当事人张军通过维权律师郝劲松,起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对方撤销处罚并承担诉讼费用。
连续3天,位于上海市郊的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门紧闭。不到中午12点,原本用于“当场抓获”非法营运车辆的3辆面包车,便早早停在院中,处于“淡季”状态。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表示,“好几天没看到刘队长来上班了。”
■“先取证后查处”具体内容是工作秘密
而一个月前,深陷“钓鱼案”的执法大队曾就执法方式进行高调回应。该大队在中共闵行区委员会党务公开网发布了《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出“新招”整治非法营运》一文。文章声称,该大队二中队面对取证难题积极应对,想出了取证和查处分步进行的执法新招,进行先取证后查处。“灵活应用‘先取证后查处’方法,可有效缓解执法取证难问题,有利于维护客运市场稳定。”
但记者15日在上述网站上没有找到这篇文章。
“这是工作秘密。”谈及“先取证后查处”办法的具体内容,大队长刘建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
■“钓鱼案”此前原告无一胜诉
此前,张军从未想过自己会和“官府”打官司。不过10月15日下午,这位上海市闵行区“钓鱼案”的当事人对记者表示,他对官司的胜诉充满希望。日前,张军已委托维权律师郝劲松,起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其撤销行政处罚并承担诉讼费用。
同一天,另一场庭审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当事人江涛有着和张军相同的经历。今年6月21日,他因“顺路搭载”一男一女两名乘客,被宝山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当场抓获”。事后,他被以“用肢体语言与乘客商定价钱”为由,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当天,由于“双方意见不统一”,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布调解失败,择日宣判。
“这很正常。之前的钓鱼执法案件,原告无一胜诉。”张军表示,他的起诉已于本月9日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不日即将开庭。
■“钓头”每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
几年来,上海市闵行区、宝山区等市郊的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执法方式。他们往往通过“埋伏”作战,“当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并处以1万至2万元的行政罚款。他们在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拥有收取行政罚款的专用账号。
另一位“钓鱼案”的当事人陈瑞勤是上海市爱慕园林绿化公司的职员。两年中,这个小个子男人已两次将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法庭。陈瑞勤告诉记者,他在两年的密访中发现,“钓头”和执法大队的关系非常密切。仅在闵行区,就至少有3个“钓头”,手下有100多个“钓钩”。“钓头”和“钓钩”往往是一个村子出来的老乡,一呼百应。
更让人震惊的是,在闵行区,“钓钩”每“钓”到一位私家车司机,便可获得300元人民币,“钓头”则提取200元。宝山区给“钓钩”开出的价格也是200元,南汇区250元,奉贤区则是600元。“钓钩”用这些钱准备录音笔等工具。一个成熟的“钓钩”,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一年可达十几万元。
同时,另一份文件引起了公众的注意。在《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提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
知情人士透露,这便是上海各大交通执法大队与“钓头”之间的“双赢”状态,正是“先取证后查处”的具体内容。
公司方面表示,孙中界所开车辆在公司都有严格的出入登记,根本不可能是“黑车”。
而孙中界也表示,出院后他将要求调取执法录像,证明清白。
责任编辑: 吴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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