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10-17 10:56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邢爱东
具体通告内容为,自2012年11月1日起,每日7时至22时,以下区域禁止黄色环保标志的汽车通行:
1、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道路、桥梁和隧道。
2、江宁区东山主城区域和牛首山景区。东山主城区域具体范围为:金箔路以北,东新南路、东新北路以西,文靖路以南,北沿路以东。牛首山景区具体范围为:宁丹路佛城西路路口以西、宁丹路牛首大道路口以南、宁丹路秣周中路路口以北、牛首大道秣周中路路口以东。
3、浦口区江浦街道中心区域,具体范围为:象山路路段,公园北路、珠泉路、上河街、中圣街、公园南路、珠江路及道路以内区域。
4、六合区龙津路、紫霞街、专诸巷和环城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
5、高淳县通贤街、溧水县中大街。
根据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的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汽车,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相关人士解释,黄色环保标志汽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Ⅱ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无环保标志汽车是指未取得环保标志或标志已过期的汽车。
责任编辑: 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