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6-25 09:27 来源:网上车市 作者:
【 天津站讯】昨天从市交管局获悉,7月1日起,按照公安部关于对摄录机动车交通违法实施罚款并记分的相关规定,天津将正式实施对摄录机动车交通违法的记分措施。
记满12分需参加学习考试
市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天津开始启用电子警察摄录系统并不断加大覆盖面,依法加大了摄录交通违法处罚执法力度,市民守法意识增强,交通违法呈下降趋势,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随着全国各省市交通违法记录信息平台联网,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电子警察执法效果,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被处罚人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同时,一并实行交通违法记分措施,交通违法记满12分一律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参加学习和考试。
据了解,为确保道路出行平安顺畅,从2011年年初开始,中心城区电子警察陆续投入使用,平均每月摄录交通违法约40万起。重点摄录5类交通违法行为,即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行驶、机动车违反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线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在被处罚的这些交通违法中,闯信号、机动车占压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压越实线以及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4类交通违法所占比例较高。”交管局秩序处交通违法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不同时段电子警察摄录的交通违法特点不同。初期,闯信号违法较多,而目前,闯信号违法大幅下降,涉线违法则相对突出。
记分不涉及7月以前违法
天津即将实施的摄录记分处罚中,市民最为关注的就是摄录记分处罚是否会“新账老账一起算”。对此,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7月1日起,天津对被摄录的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理时予以记分措施,是指自7月1日(含)以后,机动车交通违法被摄录,交通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时,除依法罚款外还要被记分;7月1日以前,机动车被摄录交通违法仍只处以罚款,不予记分。
据了解,因为担心新措施实施后会“新账老账一起算”,有不少累计多次摄录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忙着集中前往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对此,交管部门表示,按照公安部要求天津即将实施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分措施,交管部门将从实施当日起对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驾驶人实施罚款及记分处罚。该措施实施前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录不实施这一记分措施。但是从全国交通违法联网平台传递的天津机动车在外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录信息,交管部门将依法实施罚款及记分处罚措施。【 天津站讯】
责任编辑: 陶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