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8-01 00:00 来源:汽车中国 作者: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从今天(2011年8月1日)起至明年年底,北京市民淘汰老旧机动车,可获2500元到1万4500元不等的政府补助,此外“置换”新车还可享受2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企业奖励,用于充抵车款。此外还可获得与政府补助基本相当的机动车企业奖励。
政府补助、企业奖励范围和标准
政府补助范围和标准
补助范围:对淘汰(转出本市和提前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发放政府补助,重点淘汰国家第一阶段和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车辆。其中转出车辆需要定期参加机动车检验且检验结果合格。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财政供养单位车辆,以及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的淘汰,不享受政府补助。
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按照机动车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别确定,执行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转出老旧机动车补助标准(单位:元)
企业奖励范围和标准
奖励范围:淘汰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更换新车时,以企业奖励凭证冲抵车款方式获得企业奖励,企业奖励新车车型必须是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公示车型。企业奖励车辆不包括摩托车及低速载货汽车。
奖励标准:企业奖励标准由各汽车生产企业按照平均标准不低于政府补助额度的原则自行确定,并根据客、货机动车以及销售价格划分档次。。各企业在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内公布的新车销售价格应为市场指导价格。
政策有效期
《方案》规定今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政策有效期内,转出和报废的老旧机动车车主可享受政府补助,更新车辆可得到企业奖励,其中转出车辆需定期参加机动车检验并结果合格。
注:1、表中6~8年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办理转出或报废手续之日止6~8年;2、表中8年以上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办理转出或报废手续之日止8年以上。
责任编辑: 吴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