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5-17 0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5月17日14:30分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高晓松身穿白色体恤,表现很平静,对醉酒当晚的事实做了如实回答,态度诚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日一审宣判: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人民币。
高晓松现场自我辩护,他说:“戴手铐脚镣坐在囚车里,向往车外的自由。喝酒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自由,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是我长期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我愿意首先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争取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艺术工作者。我愿意终身做义工,接受惩罚。宣传酒驾危害。酒令智昏,我愿意接受所有惩罚。”
9日晚,酒后的高晓松驾车在东直门外大街一路口制造了连环追尾事故。他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43.04毫克,是醉驾标准(80毫克)的3倍 多。11日,高晓松被警方刑事拘留。13日,他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至东城区人民法院。
16日上午,北京交管部门民警到东城区人民法院,向高晓松宣读公安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同时,按照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的当事人,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另外,由于高晓松被查获时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违法行为,对他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自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首次对醉驾入罪。
高晓松毕业于清华大学,校园民谣中关键人物。现定居美国洛杉矶,从事电影及音乐工作。近几年还频繁担任国内各大选秀比赛中的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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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第一名人” 高晓松醉驾将面临刑拘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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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孟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