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12-15 05:30 来源:新京报 作者:汤旸
北京拟提高停车收费标准,三环内占道停车将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小型车第一个小时收费10元,此后每小时按加价50%收费,即15元,大型车双倍价格。
昨日上午,北京市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收费调整方案》,12月13日至12月19日,市民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网络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昨起,《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开始征集民意,关于治理交通拥堵综合措施中提到,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和差别化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
同日,市发改委网站也发布了《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收费调整方案》,继4月1日起提高13个重点区域停车收费后,年内第二次准备对停车收费进行调整。据介绍,此次调整停车收费水平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并适当低于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原则确定。
根据方案,非居住区停车场划分为3类区域。三环路以内区域及CBD商业区、燕莎地区、中关村核心区、翠微商业区4个重点区域为一类地区;五环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二类地区;五环路外区域为三类地区。
3类区域将实行差别化收费。对于小型车,占道停车场、路外露天停车场、公建配建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一类地区分别为每小时10元、8元和6元,二类地区分别为7元、5元和5元,三类地区分别为3元、2元和2元。
此外,对占道停车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占道停放1小时后,每小时按加价50%收费,即第2个小时起为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方案适用范围为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停车收费,居住区和夜间停车收费标准不变,地铁沿线驻车换乘停车保持每次2元不变。
对于此次停车收费调整方案为何没有经过听证程序,北京市发改委表示,根据《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停车费并不在听证会范畴之内。
根据《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共有7大类。包括:义务教育学杂费;基本医疗诊疗费、挂号费、床位费和手术费;居民生活用水、用气价格和供暖价格;城市主要交通的轨道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和出租小汽车票价;公有住房租金;主要园林景点故宫、十三陵、八达岭、颐和园、天坛门票价格;国家计委委托的和市政府要求听证的项目。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在制订和调整价格时由物价部门主持听证,而停车费并不在7大类之中。
征求意见时间:12月13日至12月19日
信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源胡同乙二号北京中观经济调查有限公司,邮编100053
传真:010-66415781
网址:http://www.bjpc.gov.cn/zt/tcsf/index.htm
责任编辑: 孟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