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05-20 00:00 来源:汽车中国 作者:
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同型车单辆购置税的金额给予补贴。5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措施。
今年3月以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出台实施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及进一步加大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支持力度。
会议指出,上述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消费,对拉动内需,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以旧换新”。即在现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基础上,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
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或者对提前报废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同型车单辆购置税的金额给予补贴。
此外,今年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决定该法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相关链接:
财政部加大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持力度
今年4月,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发布了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公告。与以往的补贴政策相比,2009年的补贴政策一方面扩大了补贴范围,另一方面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当时预计,补贴政策调整后,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增加至10亿元。
根据公告,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0000元人民币。
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且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车型具体补贴标准为:
一是车长7.5米以上(含7.5米)且乘坐人数(包括驾驶人)23人以上(含23人)的载客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5000元人民币;
二是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三阶段要求(北京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四阶段要求)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5000元人民币;
三是车长不足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三阶段要求(北京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四阶段要求)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0000元人民币;
四是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半挂牵引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5000元人民币。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考虑到目前很多城市公交车均为9米以下车型,今年的补贴政策扩大了补贴范围,将“车长不足9米且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纳入补贴范围,凡是符合规定的城市公交车报废更新,不分车型均可享受补贴。
此外,为鼓励汽车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还提高了补贴标准,将“车长7.5米以上(含7.5米)且乘坐人数(包括驾驶人)23人以上(含23人)的载客汽车”和“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半挂牵引车”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辆车4000元调整为5000元。
汽车摩托车下乡 购微客补贴10% 摩托补贴13%
从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实施方案》明确,“一次性财政补贴”的具体标准是,“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
其中,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轻型载货车指总重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的载货汽车;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在1.3升以下的载客汽车。
摩托车下乡方面,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
责任编辑: 孟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