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9-11 13:14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
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从9月11日零时起,我省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提高550元和540元。即0号柴油价格从7.22元/升涨至7.68元/升,90号汽油从7.63元/升涨至8.03元/升,93号汽油从8.27元/升涨至8.71元/升,97号汽油从8.79元/升涨至9.27元/升,每升分别上涨0.46元、0.4元、0.44元和0.48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通知,省物价局规定,我省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提高550元和540元。调整后,我省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吨最高零售价分别为9740元、10324元、10909元和8910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我省成品油价格提高后,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倒扣不低于335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省物价局规定,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责任编辑: 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