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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明确新能源汽车为扩产必要条件

大家车网 2012-07-12 07:40 来源:网摘 作者:

工信部明确新能源汽车为扩产必要条件(2)

  督促限购城市放行新能源

  “工信部正与财政部进行沟通,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项工程。启动专项后,将形成对研究、开发体系‘一条龙’的支持。”苏波说,“专项要形成集中攻关的模式,在短期内实现技术突破。”

  同时,在金融领域,《规划》还提出鼓励符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同时支持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

  据称,在诸多即将出台的配套政策中,还包括拓宽在25个示范城市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范围,适时扩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范围,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

  苏波介绍,过去3年,我国中央财政累计拨款近200亿元用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和充电站建设。

  “今年财政部将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具有量产能力并能尽快实现批量生产的企业,加快实现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产业链建设。此外,近期将会扩大混合动力公交车的推广范围,从25个试点城市扩大至全国。”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处长向弟海表示。

  此外,《规划》也明确提出,要“研究实行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免、充电费优惠等扶持政策。有关地方实施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等措施时,应对新能源汽车区别对待”。苏波进一步解释说,“在很多城市的限购、停车位等问题,都要对新能源汽车增加支持力度。”

  “要优化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环境,取消针对外地牌照的各种限制措施,争取今年在鼓励私人购买的城市取得实质性突破。”向弟海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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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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