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5-29 16:00 来源: 长江商报 作者: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已有月余,近日各地不断有校车投入使用的消息传出。广州海珠小学每个学生每个月收取150元校车费,9辆校车运行一年,运营亏损超过20万元。条例落实的一大难点,就是要解决校车运营经费谁来买单的问题。
其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已经就此问题给出了一个大致的解决方向。包括日常运营经费在内的校车经费,国家会建立一个多渠道的筹措机制,并不是要地方政府或学校独自承担。
既然安全校车工程已经进入实打实的落实阶段,就必须细化具体的配套细则和可执行的措施。比如,在校车经费的多渠道筹措渠道中,政府支持的部分到底会占多大比例,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如何分摊?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各异,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也应有所不同。政府所保障的校车服务只针对农村义务教育,这样的范围限定眼下很有必要。毕竟,城市有发达的公交系统,同时就近上学一般也不存在问题。择校等问题需要通过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来解决,而不是因此要求校车服务无所不在。
亟待明确的不仅仅是如何出钱的问题,还有所谓校车模式之争。一些地方在农村学校推行“公交模式”,用公交车代替校车运送学生。这与条例规定的使用专用校车的原则明显相悖,如果不加以干涉,所谓校车技术规范岂不成了一纸空文?条例的确鼓励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但其目标在于分散运输以分散风险。一些地方的所谓探索,意图却是用非专用校车来集中运送学生,假借条文之下,学生的安全将如何保障?整个社会对校车条例寄予厚望,它既需要配套细则、扎实执行,更需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唯其如此,校车安全才不会变成画饼充饥。
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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