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5-22 07:2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一方说是“借号买车”,一方却说是“借车不还”,双方因一辆黑色马自达轿车到底归谁打起了官司。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这起因借用小客车配置指标引发的纠纷。
原告刘女士起诉称,她在2011年11月15日将她名下的黑色马自达轿车借给白先生使用。借用后便与白先生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将白先生起诉至法院。刘女士认为,机动车驾驶证上是她的名字,白先生借用她的车辆未还,侵害她的合法权益,要求白先生返还黑色马自达轿车。
而白先生却说,车是他借用刘女士的摇号指标购买的。刘女士与他哥哥是男女朋友关系,他一直有意买车却摇不上号,而刘女士在取得小客车配置指标后无意买车,在指标将要过期之际找到他,与他签署机动车牌照借用协议,约定由他出资买车,刘女士借车牌给他使用,使用期限为2011年11月15日至2012年6月15日。黑色马自达轿车是他出资购买的,车辆所有人应该是他,因此不同意还车。
责任编辑: 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