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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驾新车出事消费者购买 4S应配试驾车

大家车网 2012-04-17 07:34 来源:网摘 作者:

想买车的朋友们都知道,在有意向购车之前,都会前往4S店试驾,体验一下汽车的舒适、安全等性能,从而决定是否购买该车。4S店也有专门的车辆供消费者试驾体验,但是每一位试驾者都需要与4S店签订一份试驾合同。那除了上了牌照的试驾车之外,如果试驾全新的商品车出现了事故,究竟谁应负责任呢?

事件:试驾商品车出事故

近日,东城的莫先生到某4S店欲购买一热销车型汽车。但该店没有上好牌照的试驾车,销售员就拿了一辆新的商品车给莫先生试驾。可能因为莫先生是新手的原因,在试刹车时有些紧张,直接撞到了4S店的围栏上,使汽车的保险杠被撞坏。

事后4S店表示,因莫先生试驾的是全新的商品车,因此,按4S店的条例,需原价买下该车,而且还要自己出钱维修车辆。而莫先生则表示,4S店没能提供有牌照及上了保险的车辆给他试驾,而是提供了全新的商品车给他试驾,这应不符合4S店的管理条例,而且他所签订的试驾合同里,写明是有牌照以及上了保险的试驾车。莫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全额购买该车。后经双方协商,4S店作出让步,优惠1万元将车卖给莫先生,但该车的维修费用则由莫先生支付。

消费者:出事故需全额购买

对莫先生的遭遇,有消费者表示同情,也有消费者表示,自己也遇到这样的情况。

消费者吴明表示,如果在4S店里试驾,他会要求4S店提供专门的试驾车,绝对不会试驾新车,因为新车是没有任何保险的。

“我去年在寮步汽车城里试驾了一辆全新的商品车,也是出了事故,当时4S店让我全额买下了该车。”罗先生想到当日的情形时还很有情绪。据罗先生反映,当时4S店没有试驾车型,而他又看中了这个品牌的车型,销售员提出让罗先生试驾他们的全新车型。没有想到在试驾的过程中,与别的汽车撞在一起了。

“我的车也是当年我自己试驾时出事故后买下来的,到现在都没有换过。”南城的卢先生表示,“当时4S店告诉我,如果试驾新车出事故的话,就要我自己全额买下,当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发生了事故,所以就买下了该车。”

4S店:试驾全新车型有风险

据了解,现在虽然东莞很多4S店都提供试驾车体验,但由于很多消费者都希望能试驾到欲购的车型,因此,4S店都会提供消费者所需要的车型试驾。这对于新手来说,确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很多4S店的试驾车都不全的,当消费者提出要试驾欲购的车型时,我们都会让消费者试驾全新的商品车,但一旦消费者在试驾全新的商品车时出事故,那么这个责任就要由消费者承担。”某4S店的销售经理如是说。

有4S店的市场部经理表示,汽车公司都有这样的一个规定,消费者在试驾全新的商品车前,都会和消费者初步订一个试驾协议,协议里面也有规定,如果消费者在试驾的过程中出现事故的话,该责任是由消费者一人承担。

“不过,有的车行是没有与消费者签订试驾协议的,因此,4S店的责任也要与消费者对半分担,因为有些是销售员为了拉拢消费者买车,自己私自借出了全新的商品车供消费者来试驾,如果是这样,4S店也要负担一定的责任。”有汽车专业人士指出。

观点:4S店应配备试驾车型

汽车专业人士尹宏灯认为,正常来讲,4S店均配备对应的试驾车(已在车管所办理了上牌手续,并购买了相应的保险)。销售人员在邀请客户试驾前,需先确认客户身份,检查驾驶证是否有效,然后与客户签订试驾协议,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并告知对方要严格遵守试驾路线。在得到客户认可并签订试驾协议后,方能试驾。

在试驾前,销售人员应先行演示试驾,再邀请客户试驾。当试驾中出了事故,当然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来评判驾驶员的责任,也就不存在4S店所谓的霸王条款问题。但如果某些4S店用商品车(未办理上牌手续)进行试驾活动,则不在法律约定的范围之内,4S店是有一定责任的。

责任编辑: 许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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