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4-05 08:42 来源:网摘 作者:
新华网沈阳4月4日专电(记者范春生)随着我国的汽车消费猛增,汽车日益走入寻常百姓家,不过伴之而来的是车内空气质量频亮“红灯”。对此专业人士提醒,车内污染将会产生较严重的后果,仅靠香水并不起啥作用,期盼有关方面尽快出台相应的强制标准。
3月初,辽宁省沈阳市居民孙健(微博)花18万元买了一辆新车。随后的一天,一家三口去郊游。“太难熬了,一路上,我头晕,提不起精神,注意力也无法完全集中。我儿子也喊车里太闷了,晕车。”他告诉记者,当停车休息时,这些症状就消失了,但上了车之后大概10分钟,症状又出现了。经检测,确认是新车内空气污染,甲醛、苯超标,除非把坐垫、车顶毡等装饰材料全扒掉,否则没办法除去异味。
记者采访发现,新车车内污染现象并不是个案,也不是刚刚出现。由于家庭汽车市场的旺盛需求,促使很多汽车下了生产线就直接进入市场,没有经过专业部门的测试,各种配件和材料中的有害气体在没有得到充分释放的情况下留存在车内,而新车车主直接成为吸收者。研究数据表明,车内共有高达一百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而有毒气体主要以甲醛、苯、丙酮等为主,其中新车几乎100%超标。相比而言,车的档次越高,车内空气污染越轻,大量的超标现象集中在低档车和新车上。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习惯,车主中要求对车内空气进行检测的很少,有时即使察觉了,也认为这是正常现象,一般不会采取任何措施。其实,这些有毒气体极易使人出现头痛、乏力、嗓子痛、脱发等症状,如果处理不当,甚至可能会辐射出有害物质,对人体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琦介绍,由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已经实施,但有关部门处理时没有相关标准作为依据,既无法对消费者权益实施有效的保护,也无法约束企业的生产活动,明显缺乏强制性。另外,该标准在有些指标限值上不及欧盟、北美等严格。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李书福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提升车内空气质量、防范车内环境污染的提案”。李书福在提案中指出,《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从一定程度上使消费者在车内污染方面的维权有了依据,但其并非强制性标准,还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从实质上对车内有害物质进行抑制。因此,建议强化汽车行业车内空气质量标准,防止车内空气污染对消费者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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