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4-05 07:24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中石化和新奥能源对中国燃气的收购案还在继续拉锯。
日前,有报道援引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对于收购中国燃气报价的表态,称“我们和新奥一起提出了一个收购价,这已经反映了市场的公允价值。我们并不是为了收购而收购,不能付高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这一表态被媒体解读为中石化不会提高收购中国燃气的报价。
对此,中石化和新奥能源发出联合公告做出澄清,称傅成玉的言论不构成收购守则下“不提高要约价格”的声明,并保留修改要约条款的权利。有分析认为,这则公告意味着不排除两者提高中国燃气收购价的可能性。
不过,中国燃气方面依然没有“松口”。就在中石化和新奥能源发出公告几分钟后,中国燃气董事会也发出声明,宣布就中石化新奥财团发出的未获邀请但具先决条件的自愿现金收购要约,根据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之规则,就具先决条件的收购要约委任ING Bank N.V.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而有关委任已获公司的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
2011年12月,中石化新奥财团提出以每股3.5港元,总共167亿港元的价格,收购中国燃气已发行股本中所发行在外的股份。但由于要约未获中国燃气董事会推荐,因此要等待五项先决条件完成,其中包括尽职审查、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审批等,要约才能正式呈予中国燃气股东考虑。
责任编辑: 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