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3-13 09:17 来源:现代物流报 作者:
去年11~12月北京连续出现的雾霾天气,让PM2.5这个陌生的指标首次走入了公众视野。因其对人体的影响颇大,这个众人眼中的新名词迅速成为媒体报端的“常客”,并且迅速引发了全社会对于大气环境质量以及治理问题前所未有的关注。
在强大的舆论声浪之下,这个用肉眼都难辨其形的小小颗粒物,也成为从中央到地方的决策者们亟待解决的难点。而短短几个月之后,PM2.5的身份却已经从社会热点“摇身一变”成为了国家标准。
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作。两天后,这一标准经由环保部正式向社会发布。
黄标车成治理重点
相较于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新标准中不仅增加了PM2.5监测,收紧PM10浓度限值,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还提出了从省会城市向地级市推进的“四步走”时间表——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出台使各地政府对于大气治理的关注进一步加码。这表明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问题重视的程度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针对大气污染的整治力度将越来越大,这是历史大趋势,不容质疑。”相关人士透露,“据了解,目前《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正在加紧制定,今年上半年有望出台,大气治理即将走向区域联合。看来,国家此次整理大气污染的决心非常大。”
在他看来,随着标准的逐步落实,将会在相关行业引发蝴蝶效应。而除了众多的监测设备供应商将会从中受益之外,汽车行业也有望在此次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分得一杯羹。
事实上,这种判断并非是空穴来风。按照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透露出的信息,为了切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推动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相关部门专门围绕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而其中的一条和汽车行业密切相关——突出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车用燃油品质与机动车排放标准。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要在4年的时间内‘清空’市场的黄标车,必然会带来黄标车的加速淘汰。而这将为汽车行业带来额外的新增需求,从而为行业的销量提升注入新的动力。”东方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秦绪文认为。
提升需求增速
据了解,所谓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达不到国家I排放标准要求的搭载汽油机的机动车;或者排放水平达不到国家III排放标准要求的搭载柴油机的机动车。
相关人士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产销数据进行推算之后发现,在2005之前注册的营运性质的黄标车中,卡车大约有589万辆,其中约370万辆没有到达法定报废年限。而客车的数量约为226万辆,其中约60万辆没有达到法定报废年限。“按照国家的要求,从2012~2015年的4年时间,将基本淘汰这些黄标车。那些按照排放要求被淘汰但是实际上并没有达到机动车法定的报废年限的黄标车,将成为未来四年商用车行业额外的新增需求。”秦绪文认为,这对于一直在低迷形势下苦苦挣扎的商用车行业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好消息。
按照他的估算,如果该项措施被严格执行,那么在未来四年内,仅淘汰黄标车一项就可以为卡车、客车市场分别带来年均93万辆和15万辆的新增需求。
政策持续加码
而在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对于这一判断也表示赞同。国内一家重卡企业的区域销售负责人就表示,淘汰黄标车肯定会对市场的更新需求有拉动。“毕竟旧车淘汰出去之后,还要有新车去填补空白才行。”但是,他同时也认为,这种拉动作用究竟会有多大,还取决于各地在本轮黄标车淘汰中的实施力度。
据了解,在此前的黄标车淘汰中,虽然北京、上海等地区因为奥运会、世博会等原因做的比较到位,但是在多数地区,这项工作的成效却并不显著。在相关人士看来,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在实施中,虽然拟定了方向,但是推行力度不够,补贴政策不明朗,使绝大多数黄标车主持观望态度。
有鉴于此,不少专家和企业人士都建议,在本轮的黄标车淘汰中,地方政府应该采取行政手段强制报废或者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等方式,调动广大车主的淘汰积极性。
令人欣喜的是,从目前了解到的信息来看,不少地方都已经开始针对黄标车的淘汰,出台一定的方案和举措。以广东省为例,为了加速淘汰黄标车,该省环保厅不仅委托相关机构制定了一份全省黄标车淘汰的方案初稿,而且还明确提出今年省财政将会拿出12亿元来补贴淘汰黄标车。此外,还要求各市按1:1的比例配备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通过提高补贴标准来调动车主的淘汰积极性,推动黄标车的退出。
天津也已经完成了黄标车治理方案的制定,并且启动了“十二五”期间的11.3万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同时,为了加大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步伐,天津还就外省市的转入车辆作出新规,要求从3月1日起,未经环保监测合格,达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将一律禁止转入,从源头上杜绝二手黄标车的流入。此外,大连、石家庄、青岛等地也针对黄标车的淘汰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
责任编辑: 吴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