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1-04 08:27 来源:网摘 作者:
【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日前对外发布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2007年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
本次《目录》修订,考虑到国内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将汽车整车制造条目从鼓励类中删除,纳入允许类;在鼓励类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新《目录》发布后,有国外媒体称,中国收紧外商投资汽车产业政策,将降低对汽车行业中外资的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删除是由于中国整车制造能力已经有些过剩,整车企业过多,是正常调整,不存在收紧的问题,也不会影响现有的合资汽车企业在中国继续经营。
汽车企业多兼并慢
目前国内汽车整车企业有130多家,是世界汽车大国中最多的。前十家国内汽车集团产销量占83%左右,其余企业仅占17%的市场份额。最近两年,汽车业兼并重组只有长安重组昌河哈飞、广汽重组长丰和吉奥,总体步伐还是嫌慢。中国汽车产业大而不强、大而分散的局面始终未能解决。因此,严格控制新增整车企业已然成为一项共识,对外商投资也不例外。
从遏制汽车产能过剩出发,对整车项目的审批这两年一直在收紧。但这并不意味着收紧外商投资汽车产业的政策,只是引导外资投向更有市场前景、投资回报更高的项目。
鼓励设立研发中心
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核心。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汽车领域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国产轿车70%是由合资企业生产的。外商投资汽车企业已经成为中国汽车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在中国生产销售,中国已经成为大众、通用等跨国汽车公司全球最大的市场。
在中国汽车进入后合资时代的今天,中国继续欢迎外资进入中国汽车领域,但是不能沿用以前的模式。在汽车后合资时代,中国政府鼓励跨国汽车公司在中国设立汽车研发中心,投资汽车关键技术和零部件。
关键技术和零件是重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新《目录》一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增加了鼓励类条目,减少了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二是促进制造业改造提升。将高端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三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是促进服务业发展。五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新《目录》鼓励类第十九项“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详细列出了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包括: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上述项目包括升功率70以上的汽油发动机、双离合变速器等一系列中国汽车产业短缺的技术。
责任编辑: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