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2-28 07:49 来源:网摘 作者:
四项校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 征求你的意见
幼儿校车首次进入国家标准制定行列
今年下半年,校车事故频发,校车标准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此前,国务院法制办已就《校车安全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昨天,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新标准制定原则一切围绕“安全”,对校车车身结构、外观标示、装载质量等都作出明确规定(详见上图)。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有关负责人说,此次征求意见的最大亮点是幼儿校车首次进入国家标准的制定行列,填补了一项空白。《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标准范围将含幼儿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用校车,其中幼儿园学生的范围定在3岁以上的幼儿。原先的小学生座椅标准,也延伸为中小学生等整个未成年人群体。
为提高行车安全性,新标准按《校车安全条例》的规定,要求“限速不应超过60km/h”;为了杜绝驾驶员随意调整车速,要求“制造厂应采取措施,使得出厂后未经制造厂许可不采取破坏性措施,无法重新调定车速”。
遇到突发事故时,幼儿和小学生,尤其是9岁以下的儿童,应急行为能力比较差,必须依靠驾驶员和照管人员的救助,所以新标准规定要保护驾驶员安全,并从结构上保证事故救援人员顺利通行。新标准还要求,校车必须进行侧翻试验验证。这样一旦发生侧翻事故,将能保证乘员生存空间。
在昨天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也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提出意见。他说,“农村教学点撤并要十分慎重,要充分考虑学生上学方便和交通安全。”
这次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8日。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欢迎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或发送电子邮件到qiche@miit.gov.cn。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