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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 补贴或更规范完善

大家车网 2010-12-08 00:00 来源:中国汽车消费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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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节能车型中的“李鬼”将被打回原形。近日,国家工信部、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专项核查办法》。《办法》指出,将成立“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工作组”,组织开展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工作,对检查中没有通过节能汽车推广专项燃料消耗量核查的车型,将取消该车型上“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的资格,并追缴汽车生产企业已申领的财政补助资金。

  今年6月份至今,国家三部委已先后发布四批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上海汽车、北京现代、奇瑞汽车、长城汽车、比亚迪等数十家企业的270多款车型被纳入 “节能汽车推广目录”,消费者购买这些车型能得到每辆3000元的补贴。按照规定,节能惠民车型的认定,需要汽车制造企业主动向三部委提出申请,然后由这些部门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车型名单。

  节能汽车推广目录陆续公布后,社会上对一些车辆是否“节能”产生了一些质疑。此次核查就是对这些质疑的回答。在今年6月份公布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中,国家三部委就已表示,“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开展初期,节能汽车主要由厂商申报,但今后将开展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

  在此次核查中,工作组将派核查人员在市场上抽取样车,样车运抵检测机构后,由检测机构和汽车生产企业共同接收入库,检测机构按照《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进行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最终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核查过程中,如果相关样车的油耗与“节能汽车推广目录”中对应车型的数据不符,比值超过104%,则不仅会将该车型从“节能汽车推广目录”剔除,而且还要追缴生产企业已经申领的财政补助资金。

  今年,国家三部委已多次规范“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工作。前段时间,国家三部委再次强调:地方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保证财政补贴及时兑付,并严格执行价外补贴政策,不得将财政补贴纳入企业优惠额度。此次国家三部委开展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将建立起一套汽车油耗检测和抽查制度,让“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更为规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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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孟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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