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08-26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执行8年“限小令” 广州小排量车将解禁(1)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向市法制办提出对“限小令”的废止建议,执行8年之久的“限小令”松绑在即。但是,一项政策的一立一废都不容易。这项禁令废止之后,将给广州市民带来什么变化?城市管理需要做怎样的调整?
挂了8年的指示牌被拆
“限小令”迎来“松绑”曙光
这些天,广州一些司机发现,在内环路、东风路等过去限制小排量车通行的交通要道,挂了8年之久的“1000CC含以下车辆禁行”的指示牌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绿色环保标识牌。
根据《广州市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通知,近日,广州市公安局已向市法制办提出对《关于停止核发微型小汽车牌证和对微型小汽车加强管理的通告》的废止建议。
根据广州市法制办的审核意见,《通告》已被列入穗府办废止文件目录。理由是该《通告》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等规定不符。
记者查阅了网上有关广州“限小令”的网友评论,有近九成的评论留言表示不理解“限小令”,要求广州解除对小排量汽车的限行政策。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表示,从公平角度来谈,按排量设限,不能体现政府公平行政的原则。
实际上,在2006年,广州就有机会摒弃“限小令”。当时,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称:“各地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更新出租汽车车辆时,要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不得出台专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
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当时国际原油上涨的趋势,指明了“小排量”是未来汽车产业的方向。广州市也转发了相关文件,指出“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牌标准、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节能环保标准的小排量汽车,给予办理新车登记等相关手续。”
但广州市最终认为,对小排量汽车的“相关节能环保标准”应该有个具体的指标和技术参数,广州将等待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的详细说明。遗憾的是,“相关节能环保标准”一直没有出台,广州的“解限”也就不了了之。
从去年9月1日开始,排气量在1.0升以下的小排量汽车税率由3%调低至1%,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车税率则大幅上调。国家调整消费税目的非常明确: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今年7月,广州部分汽车销售商已经开始为1.0升(含1.0升)以下排量小车上车牌,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符合国Ⅲ标准,并且装有OBD装置,不管是不是低于1000CC的车都可以上牌,但车辆在路面行驶时还需遵守禁行标示。
在广州实行了8年之久的“限小令”,终于迎来“松绑”的曙光。
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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