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08-15 00:00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中央已拨付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35亿(1)
针对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有关问题,财政部、商务部、环保部三部门有关负责人周三在政府网与网友交流时透露,目前,中央财政已预拨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35亿元,占到预算安排资金的一半。
对于家电以旧换新何时在全国推广,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试点情况,统筹考虑,制定全国推广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按照国务院决策,中央财政2009年安排了70亿元资金,用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专家预测,2009年可带动以旧换新汽车100万辆以上、家电500万台,拉动消费需求1250亿元以上。
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司长邸建凯表示,每年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家电报废将近9000万台,数量还是相当大。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可以大大促进消费,也可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对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表示,汽车以旧换新不仅在中国是一个很好的政策,也是国际上的惯例,对于拉动汽车消费、发展经济都有好处。他介绍说,面对金融危机,欧美国家也纷纷采取了以旧换新的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据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介绍,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70亿元,其中汽车以旧换新50亿元、家电以旧换新20亿元。地方政府如果调整黄标车补贴标准,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安排。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地方承担20%部分,共5亿元。
“也就是说,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至少在75亿元以上。如果把地方提高黄标车补贴标准算进来,资金规模会更大。”曾晓安说。
据曾晓安了解,中央财政安排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对地方实行包干,已根据各地黄标车保有量等因素预拨了20亿元。中央财政安排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已根据地方废旧家电存量、拆解能力等因素预拨了15亿元。两项合计,中央财政已预拨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35亿元,占到预算安排资金的一半。
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尚需时日
据了解,汽车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执行时间均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但实施的地区范围有所不同,汽车以旧换新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只是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9省市试点。
对此,曾晓安表示,这主要是由于汽车以旧换新可以利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平台实施,这个平台从2002年开始已经运作了7年,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回收、拆解、销售、补贴多个环节,利益协调难度大,操作实施起来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摸索积累经验,而且一些地方还没有家电拆解处理企业,也不具备条件,因此,只选择了家电保有量大且以旧换新意愿强烈、拆解处理能力强的9省市进行试点。
至于家电以旧换新全国推广的具体安排,曾晓安表示,财政部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根据试点情况、经济形势、财政承受能力、地方的意愿,以及将于2011年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因素,统筹考虑,提出具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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