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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未予界定 有偿拼车暂按黑车论处罚

大家车网 2009-07-24 09:01 来源:汽车之家 作者:孙莹

    [大家车网 新闻]  在奥运期间在北京兴起了拼车热,所谓拼车就是相同路线的人乘坐同一辆出租车上下班,上学及放学回家,节假日出游等,车费由乘客平均分摊即为拼车,这种情况是会产生一些费用的交互,或者是单双号期间,同样有车并相同路线的人联合起来分别出行,这样就没有费用的交互。拼车在国外很流行,这种方式既环保又便利,但由于有些拼车方式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交互,因此难免让黑车钻了空子。

争议未予界定 有偿拼车暂按黑车论处罚(0) 大家车网

    7月23日,北京市人大常委对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二审,对备受争议的拼车未予界定,但交通部门称有偿拼车仍属于黑车,将给予严格处罚遭到市民的质疑。

    条例摘要: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或者货运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问题:市民顺路拼车是否违法?新条例是否会对此做出处罚?

    北京市交通委法制处相关负责人解释,现行《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是1997年颁布的,当初的对违规运营的罚款额度,在12年后,已不适应现实发展。此次修订《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打算将最高罚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是与国家规定保持一致。

    对于市民私下拼车是否按以上条例论处的问题,昨日,市交通部门有关人士解释,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市民私下拼车的行为,只要有收费,产生了“营业收入”,一直是按照“黑车”论处,在执法上,按照“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进行处罚。

    至于为何要对拼车严格处罚,该人士解释,首先,收费的拼车行为,产生了营业收入,在交税上存在漏洞,也扰乱了正规的运营秩序。其次,也是最主要的,在人身安全上存在隐患。如遇交通事故等产生人员或财产伤害,就将很难界定责任和解决问题。

    介于以上信息,拼车本来是一件对社会有意义,对人们出行提供便利的好事,但由于会被不法份子利用进行非法谋利,因此有偿拼车目前还是归于“黑车”论处理,无偿拼车还是属于合法行为的。未来希望能出台新的政策和能明显区分有偿拼车和非法经营黑车的办法,这样市民出行就将更加便利。

    您是否同意有偿拼车一律归于黑车论处置,还是说您有好的办法可以有效的区分黑车和有偿拼车,也可以发布文章回复,我们来一起讨论。

责任编辑: 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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