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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三包”规定 消费者投诉调解困难

大家车网 2007-01-22 00:00 来源:今日早报 龚曦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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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日,消费者徐某在拱墅区一家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解放牌微型客车。购买后,徐某发现车辆的空调不能制热,温度表不能显示。为此,徐某要求退货。但经销商以汽车不是“三包”产品为由,只同意维修,拒绝退货。最后,徐某来到了杭州市拱墅工商部门要求调解。工商执法人员立即上门进行调解,但由于汽车不属于“三包”规定中的产品,没有退货、换货的概念,调解也一度陷入僵局。最后,执法人员从保护经销商自己信誉的角度出发,进行调解,才最终说服经销商,同意为徐某更换了一辆新车。

  “这虽然是一个个案,但反映出汽车投诉中调解工作难度较大。”杭州工商拱墅分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汽车消费不断升温,汽车消费投诉数量也随之不断上升。去年该分局共调解165起汽车投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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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小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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