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6-09-06 00:00 来源:财经时报 金满 作者:
华晨全款退车 终结“退车必上公堂”定律
此次华晨为车主退车,在国内汽车行业首开先河,消费者都比较认可华晨的做法
后生可畏的华晨骏捷自3月份上市后,以高性价比一直热销,引得业内人士惊叹连连。而近日,华晨汽车国内首例主动全款退车,更引发了行业内外的高度关注。
卷入这一退车事件的产品,是华晨当家品牌之一的中华轿车。
一位消费者两年前在北京一家华晨4S店购买了一辆中华轿车,新车刚上路就遇到了发动机震动异常的问题。在两年时间里,车主在4S店维修了7次,并更换了一次发动机,却仍未解除故障。
据了解,经销商在遇到车主退车的要求后,因为财力等原因,无法为消费者解决。经车主和4S店反复协商,最终由华晨汽车出面,为消费者全款退车。
终结“退车必上公堂”定律
输入“退车”二字百度一下,竟有19万多篇相关新闻。可见,退车不是一个新鲜话题。
买车时皆大欢喜。而一旦车子出现故障,经销商和企业大多只承诺免费维修,绝口不提退车。消费者要退车,就只能与企业和经销商对簿公堂,由法官最后裁决,这似乎已成了汽车消费的定律。很多人的感受是,越是合资企业所产汽车, 这条定律的作用就越明显。
去年,一起“奥迪退车案”,首开湖北地区因车辆质量而判决退车的先河。湖北宜城襄大公司以87.8万元从北京亚之杰汽贸公司购回一辆德国奥迪A8新车,并交襄大公司股东张先生使用,该车所有权后来转到张先生名下。车子刚开50天就3次送修,张先生送检后,发现这辆车的核心部件——变速箱存在质量问题,于是要求退车,遭拒后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由销售方为使用者张先生办理退车手续,返还车款并赔偿其他损失。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包括部分进口车。
很多人或许还记得当年沸沸扬扬的“三菱退车案”。1999年6月,陈某以24.5万元的价格,在福州某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日本三菱汽车,新车使用过程中屡出故障,多次送修,并在更换大量零部件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经福建省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局检测,认定车辆本身有缺陷。2000年,陈某在多次与贸易商交涉无果后,提起诉讼。这场历时3年的国内首次进口车退车案,以法院判处汽车贸易商退车、赔偿损失,并强制执行而告终。
能够通过法律的手段退车固然是好,但与实力雄厚的合资企业和跨国公司打官司并不是容易事。于是,一些车主被“逼上梁山”:“砸奔驰”、“砸宝马”事件层出不穷。
对比一下,上述这位中华车主可以用“幸运”二字形容。华晨以全额退款的方式,解决了他的退车问题,没有经过“公堂审判”,这在国内乘用车行业开了先河。
华晨的苦衷
责任编辑: 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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