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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姆勒行贿门“和”局 俄罗斯分公司认罪

大家车网 2012-06-11 14:4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我希望这个案子就此划上句号,而不是暂告段落。”

美国时间4月1日,华盛顿特区联邦法院,戴姆勒北美公司公关总监韩建(HanTjan)匆匆走出18号法庭,针对本报记者关于戴姆勒中国公司行贿事件的提问,做出了如上回答。

美国政府控告戴姆勒公司海外行贿案,在戴姆勒答应支付1.85亿美元的高额罚金给美国政府之后,变成了一场没有悬念的和解仪式。两名美国司法部海外贿赂调查组律师对阵一名戴姆勒公司顾问外加三名律师的整个交锋,仅仅持续了50分钟。双方没有争辩,法官刚一宣布案件结果,记者们就拿到了戴姆勒公司当场发放的公关稿。

戴姆勒此次共有4家企业遭到起诉,分别是戴姆勒德国总公司和包括戴姆勒中国公司在内的其他三家分公司。美国政府的起诉理由是,戴姆勒公司在1998年至2008年之间向包括中国在内的22个国家的政府官员行贿数千万美元,从而换回了价值数亿美元的合同。

而和解的结果是,戴姆勒的德国出口与贸易金融分公司和俄罗斯分公司迅速认罪,戴姆勒集团和戴姆勒中国公司则获得了宽恕,推迟两年审理:如果这两家公司两年之内不再违反《反海外腐败法》,政府将撤销对它们的司法诉讼。

对于这种避重就轻的裁定结果,有美国法学专家指出,它反映了西方国家商业利益凌驾于司法公正之上的尴尬局面,商业利益正在挑战司法公正。

中国分公司“被保护”

本次美国司法部对戴姆勒中国公司的起诉理由,和其他两家戴姆勒下属公司的理由并无不同,均是违反了《反海外腐败法》中的反行贿条款。但戴姆勒出口与贸易金融分公司和俄罗斯分公司承认行贿罪行,分别被判处2910万美元和2730万美元的罚金,而中国分公司却最终成功躲过了认罪和交纳罚金的命运。

究其原因,韩建表示:戴姆勒与司法部协商的结果是认为中国公司不必被指控行贿,因此决定推迟两年审理。也就是说,如果戴姆勒中国公司在未来两年内不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经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此指控将被撤销。

虽然在未来的两年内,戴姆勒中国公司必须坚持自审对法律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审理法庭汇报,但这个代价相比另两家罪名相同的子公司,可谓天壤之别。

中国汽车市场的重要性,或许是戴姆勒决心保护中国公司的根本原因。戴姆勒是世界几大汽车公司之一,但近年来利润持续下降,中国是全球少数汽车销量增长的大国,预计2010年戴姆勒中国业务将最少增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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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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