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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听证26日举行 退换车是争议点

大家车网 2011-10-27 11:34 来源:中国汽车消费网 作者:黄艳

   昨天,备受关注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立法听证会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会上各方代表围绕诸多问题展开博弈,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听证会上表示,汽车“三包”条件已经成熟,将制定实施细则来加以细化。

  参加昨天听证会的本应有17名代表,但有一名修理商代表因故缺席,所以实际共有16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其中8名为消费者代表,丰田、现代、长城、东风大众5家汽车生产企业代表,还有3名分别为经销商、行业协会及专家代表。

  汽车“三包”规定征求意见稿自9月21日征求意见以来,一部分汽车生产商为代表的反对方明确表示,现在出台“三包”的时机还不成熟。因此,不少人预料这两种声音会在听证会上出现激烈交锋,但令人意外的是,现场包括5名生产商在内的代表均未提出反对声音。

  ◆ 焦点

  30天退换期限太短

  “三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

  对于30天退换期限规定,几乎所有消费者代表都提出了反对意见。意见集中认为,汽车作为机械产品,30天很可能根本不会体现出产品的质量问题,而且30天的时间内,有些车辆,尤其是进口车辆,因为办理手续等问题,可能上路行驶都不太多,所以更不能发现问题。因此,代表建议或者延长退换的期限,不要定为30天,或者增加行驶公里数规定。

  同样地,消费者代表也认为《征求意见稿》规定的两年整车“三包”有效期太短,要求给予延长。

  建立独立鉴定机构

  对于汽车质量鉴定之难,消费者代表表示,和销售商出现纠纷后,他们往往一句“你拿鉴定结果来”就把消费者打发了,因为鉴定费用不菲,少则1.5万元,多则好几万。更主要的是,即使拿到了鉴定结果,很有可能是模糊的结论语言,这导致维权风险十分高。所以建议,如果销售商、生产商提不出消费者使用不当的具体证据,就不需要进行质量鉴定,就由他们承担免费维护、更换的义务。如果要鉴定,费用应由销售商或者生产商来承担。

  对于进行质量鉴定的机构,消费者代表提出,应该建立一个权威的鉴定机构强制统一鉴定。经销商代表也提议建立第三方鉴定机构,以便权威公正地处理相关规定,防止消费者恶意退车、换车,保护各方利益。

  退换车实际操作难

  对于备受关注的退换车问题,经销商代表和生产商代表认为,退车涉及不少现实问题,尤其是实行摇号“限购”政策的北京市场,如果退车,该车就成为二手车,可是由于经销商手上没有牌照,所以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现状,使经销商无法将此车退回到手中。

  受经营范围所限影响,经销商可否回收这种退回的二手车也是个问题。另外,还涉及车辆购置税及退换车期间经销商是否要提供代步车等多个问题。如果经销商提供了代步车,解决了消费者的出行不便问题,那么解决事情的期限又可否延长?

  此外,无论换车还是退车,“三包”规定都面对的是经销商,“这不妥”。因为汽车质量出现问题,主要责任应在生产厂家,经销商只是被动执行厂家的一些规定。

  ◆ 现场

  消费者打“飞的”出席

  听证会上,16名代表均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其中8名都有车辆维权切身体会的消费者代表发言尤为激烈。

  此外,据了解,有成都的消费者专门“打飞的”到北京出席听证会,由于有一次汽车方面的维权经历,所以他做了充分的准备,并在听证会上提出“在汽车整车质量保证期内,只要销售商、生产商提不出消费者使用不当的具体证据,则不需要进行质量鉴定,销售商必须首先履行免费维护、更换义务”的建议。“鉴定不应由消费者承担费用。成都质检局鉴定费1.5万,销售商还不认可,国家质检机构费用高达十几万,结果却模棱两可,不能明确责任。维权成本太高!”

  生产商很“低调”

  相比之下,包括大众、丰田等品牌在内的5名生产商代表在听证会上都显得十分“低调”,直到听证会进行到接近尾声时被“点名”才发言,而且仅针对一些细节问题表明态度。他们提出,希望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汽车“三包”鉴定机构。这样一旦消费者和厂商出现纠纷,可由鉴定机构来确定责任方。另外,在一名代表提出,如果车辆因质量问题被退换,而成为会大幅贬值的二手车,使生产商承担较多损失的问题时,引来现场媒体的一阵议论声。

  对于生产商的“低调”,有经销商代表认为,“三包”规定的条款大部分直接面对的是经销商,未明显触及生产商的利益,所以他们以回避的态度面对。

  相关链接:中国汽车消费网   小胖看车团

责任编辑: 孟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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